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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五一”期间落实中央精神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2017年04月27日 00:00  

关于2017年“五一”期间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机关部处室:

2017年 “五一”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具体规定精神,防止违规违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廉洁节俭的节日氛围,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牢记政治责任,履行政治担当,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常抓常紧不放松。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把党的宗旨和纪律铭记在心,带头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强化压力传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干部、党员、教职员工的教育引导,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向广大干部、党员、教职员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培育崇尚节约的先进文化、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引导广大干部、党员、教职员工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具体规定,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相互宴请;严禁违规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礼金、礼品等行为;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出凭证、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贵重物品等;严禁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高档场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各有公车部门要加强对公车的管理,节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予以封存停驶。

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动向,创新检查方法,有效破解“隐身”和“变异”的新问题;旗帜鲜明、紧抓不放、刚性执纪,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不力、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一案双查”的规定,严肃追究问责。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32—64806344

中共东北电力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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