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党团建设 | 新闻动态 | 人才培养 | 科研交流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 | 资料下载 
  学习园地
 组织机构 
 学习园地 
 党团活动 
 
  学习园地    
中共东北电力大学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
2017年02月27日 00:00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精神,使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建设节约型校园,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控制公款装修办公室及家俱配置

1、领导干部的办公室要本着节俭、适用的原则来调配。

2、领导干部的办公室不准搞高档豪华的装修;不准配置高档家俱及高档电器设备。

3、如因工作需要,办公室需扩大、装修或配置高档家俱及高档电器设备,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方可进行,否则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严格控制各种会议

1、召开会议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无明确目的,无实质内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

2、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凡比较大型的会议,要事先提出计划(包括会议费用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召开。

3、学校承办或校内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准赠送礼金、礼品、礼券;不准组织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不准以开会为名组织游山玩水;不准向基层单位摊派会议费。

三、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

1、要从严掌握、大力减少各种庆典活动。除意义较大的庆典活动外,一般的开业、乔迁、奠基、竣工、获奖、机构成立、更名、纪念日、节日等不办庆典活动。

2、实行举办庆典活动审批制度。全校性庆典活动需报省高校工委批准;各院 (系)以及校办企业举办庆典都必须报学校批准。报批的事项包括庆典活动内容、规模、邀请人员、经费的来源及预算等。

3、加强对庆典活动的监督检查。学校办公室要检查各院 (系)以及校办企业举办的庆典是否办理了审批手续,是否按审批意见安排庆典活动;计划财务处、监察审计处要检查经费来源是否正当,开支是否合理;纪检委、监察审计处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违纪的庆典活动要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组织者的责任。

4、庆典活动必须体现节俭、朴实、廉洁的原则。经批准举办的庆典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格和人数,不得借机向庆贺单位索要、收取礼金、礼品,不得借机发送钱款和贵重礼品、纪念品。

5、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庆典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应邀参加庆典活动;不影响工作、自行参加庆典活动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坚持有利公务、节俭实在、杜绝浪费的原则,同时接待标准要公开。

2、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客餐标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各单位进行公务接待活动时,原则上应安排在校内。

3、凡搞超标准接待的,超出标准的费用,不得用公款报销。对严重浪费,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

五、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和升级达标活动

校内的各种检查、评比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评比的单位和个人收费或变相收费,不准借机大吃大喝、收敛财物、假公济私、谋取私利。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人员要从严查处。

六、严格管理公费出国(境)及公费旅游

1、要严格控制领导干部的公费出国访问,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团组一律不派。

2、凡即将脱离现职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除因工作确实需要外,一般不得安排出国(境)执行公务;已离退休的党政干部,不得派谴出国(境)执行公务。不搞搭车出国,照顾出国。

3、除特殊需要外,出访团组人数不得超过7人,在一个国家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两个国家不超过12天。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绕道或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

4、严格禁止用公款出国(境)或在国内旅游。不准借出国(境)执行公务之机游山玩水;不准到下属单位报销旅游费用。

5、建立出国人员的申报、汇报制度。公派出国要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出国人员回国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在国外的时间、活动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收获。

七、严格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小汽车

1、新购或更换小汽车,必须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置小汽车标准的暂行规定》(吉厅字[1997]8号)文件精神从严审批。需要更新的车辆,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方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更换。

2、领导干部一律不准配备专车、不准公车私用。

3、未经批准不准用公款和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八、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个人配置移动电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具体规定》(吉发[1997]8号)文件精神办理。通信费实行限额补贴、超支自付。

九、严禁用公款购买家庭电脑及报销网费。

打印    收藏
关闭窗口
 地址:中国·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  邮编:132021  |  电话:0432-64807211  
版权所有©2013 东北电力大学·输变电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