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党团建设 | 新闻动态 | 人才培养 | 科研交流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 | 资料下载 
  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    
供用电技术专业 专业介绍
2012年01月05日 00:00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从事电力系统、工矿企业供用电、城市供用电、工业自动化等领域,适应生产、建设、电力管理、电力监察、服务于第一线需要的管理、运行、维护、检修、安装、技术改造等工作,且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较宽的知识面,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

二.基本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能力知识:

1.具有扎实的数学、外语、电子技术、电机等电气类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

2.具有扎实的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故障处理、安装、检修、调试、试验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3.具有一定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生产管理知识;

4.具有一定的社会和人文科学知识;

5.具有足够的阅读、翻译本专业英文资料的能力;

6.具有扎实的计算机应用知识和熟练的操作能力;

7.具有本专业必须的工程制图和专业识图能力。

三.主干课程:

高等数学、英语、电路、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单片机原理、电机学、自动控制原理、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电气设备、电能计量与电测仪表、高电压技术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金工实习、电工工艺实习、专业技能实训、电力系统运行仿真实习,电气设备、输电线路的安装、检修、调试与维护;相应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课程设计。

五.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

知识结构:掌握较扎实的自然科学知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必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能。

能力结构:具有电工、电机、电子、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供用电设备的原理分析、安装、调试、检修、运行和维护能力;供用电系统的设计能力;外语综合应用能力。

六.专业特色:

以就业为导向,以突出“一实两创”的岗位群能力培养为宗旨,强调基础理论,拓宽视野,注重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合理运用校内实训场地,努力打造出一批供用电系统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七.毕业合格标准:

完成教学计划要求的教学过程,毕业生获得总学分不应少于133学分,其中理论课不少于9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不应少于32学分,课外培养计划不少于6学分,并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关标准。

八.专业课群组说明:

主要岗位:

地方供电局 从事变电站运行、检修、维护、电能计量、线路巡视等。

次要岗位:

风力发电,国有大型企业变电站。

打印    收藏
关闭窗口
 地址:中国·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  邮编:132021  |  电话:0432-64807211  
版权所有©2013 东北电力大学·输变电技术学院